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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《老子注译及评介》有感而论(3)

时间:2019-12-18 19:29     来源:道教之音     作者:王西平      点击: 次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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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语:《老子》第二十一章曰:“道之为物,唯恍唯惚。恍兮惚兮,其中有物;惚兮恍兮,其中有象;窈兮冥兮,其中有精;其精甚真,其中有信。自古及今,其名不去,以阅众甫。吾何以知其众甫之然哉?以此。”

  二、关于文本解读的正误之辨

  例1:第十章曰:“载营魄抱一,能无离乎?专气致柔,能婴儿乎?涤除玄览,能无疵乎?爱民治国,能无为乎?天门开阖,能无雌乎?明白四达,能无知乎?”

  “评介”根据陆希声、张默生的说法注释“载”字为“助语词”,即认为“载”字无实际意义。

  关于“载”字,历来各家注解纷纭。“载”,装载、承载着“营魄”。这里省掉了“身、体”。意即身体承载着营魄,合一不离。孙怡让曰:“自先秦西汉至今,释此书者,咸无异读。惟《册府元龟》载唐玄宗天宝五载语云:顷改《道德经》‘载’字为‘哉’,仍隶属上句。……唐玄宗此读,虽与古绝异,而审文校义,亦尚可通。”⑤马叙伦也认为:“‘载’、‘哉’古通,不烦改字。然以‘载’字属上句读,是也。”⑥ 理由是“专气致柔”等“皆以四字为句,不得此独加一载字”。 “评介”将“载”字作“助语词”解,与上述作“哉”解,从上读,效果是一样的。

  首句若去掉“载”字,就不成其为身体、营、魄三者合一不离了。失“体”之“营”、“魄”合一,那还成“人”吗?老子此章的重点是在论述“人”的修身修德呀!

  “评介”将“载营魄抱一”翻译为“精神和身体合一”,显然与其解释发生了矛盾。

  《楚辞》有“载营魄而登遐兮”句,当是受老子的影响。

  “载营魄抱一”,在六个排比句中起统领、统摄作用。“载”字冠首,就显得十分必要。言身体承载着“营魄”。

  “营魄”,河上本注为“魂魄”。魏源《老子本义》:“营,读为魂。”高亨先生按:“营与魂是一声之转。”其实,老子以“营”代“魂”取“虚”意。汉杨雄《太玄·图》:“极为九营。”范望注:“营,犹虚也。《易》有‘六虚’,故玄之变为九虚。”又《灵枢经·营卫生会》:“人,受气于榖,榖入于胃,以传与肺,五脏六腑皆以受气,其清者为营,浊者为卫。”《太上老君内观经》⑦)说:“动而营身谓之魂,静而镇形谓之魄。”古代早有灵魂的说法,大概老子不愿将自己的学说搞得过分玄虚,可能有意将“魂魄”表达为“营魄”。《易·系辞上》:“精气为物,游魂为变。”“营魂”犹“游魂”。

  按照古传统和宗教的说法,人死后,魂即离体而去。而魄呢,“古指依附于人的形体而存在的精气、精神,以别于可游离于人体之外的魂。”⑧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子产曰:“人生始化曰魄。既生魄阳曰魂。用物精多,则魂魄强。是以有精爽,至于神明。匹夫匹妇彊死,其魂魄犹能凭依于人,以为淫厉。”唐杜颜注曰:“魄,形也。”但《说文·鬼部》“魄”桂馥义证引傅逊曰:“左氏所谓魄,不专指形而言。如下文所云‘魂魄能依附于人’及前所云‘夺伯有魄’,皆非形也。”⑨魄非形,魂非魄,说明人的体、魂、魄三者有别。俗语用“魂飞魄散”来形容人受惊吓后的精神状态,看来是有缘由的。

  这里,我们要将“魂魄说”与“鬼神说”严格地区别开来。魂魄是人的一种生命现象,属于生命科学命题,值得深入研究。我们人类对于自身的生命现象知之甚少,出现一些奇异,往往导入神秘情境,迷而信之,皆由不明其理而造成。

  例2:第三十七章曰:“道常无为而无不为,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化。化而欲作,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;镇之以无名之朴,亦将不欲;不欲以静,天下将自正。”

  “化而欲作,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”,“评介”译为:“自生自长而至贪欲萌作时,我就用‘道’的真朴来镇住它。”

  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”,历来注家全都理解为,是老子自己用“无名之朴”来“镇”住万物的“化而欲作”。天下人的非分之欲,如果由老子用“无名之朴”来镇,那不是早被“镇”得无影无踪了吗?如果“镇”了再产生,或者没“镇”干净,就继续再“镇”不就完事了吗?还说出来予以宣扬干什么?“评介”因袭了毫无道理的旧说。

  实则,句中的“将”字作“请”解。《穆天子传》:“将子无死,尚能复来。”郭璞注:“将,请也。”故而“吾将”就是“吾请”。请谁呢?请侯王。侯王若能按“无名之朴”行事,作出榜样,自然会对万民起“镇”的作用。

  “镇”,不作镇压解,义为安抚、安定。《后汉书·皇甫规论》;“遣匈奴以宫姬,镇乌孙以公主。”古有“镇抚”一词,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:“诸侯之封也,皆受明器于王室,以镇抚其社稷。”

  遗憾的是,历来所有注家不但对“吾”字多有回避,而且对“将”字一贯无解!大概都以为是老子“将镇”。 这样的误解,可以作为笑话来传扬!

  请看看,老子遣词达义多么缜密深邃,真是让人惊叹不已!

  谁“镇”呢?侯王,呼应前句的“吾将(请)”。谁“亦将不欲”呢?“万物”(民众)。民众因侯王按“无名之朴”行事,树立了榜样,起了“镇”的作用,他们也就将“自化”而“不欲”。

  例3:第三十九章曰:“昔之得一者: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宁,神得一以灵,谷得一以盈,万物得一以生,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。

  其致之:天毋已清将恐裂,地毋已宁将恐发,神毋已灵将恐歇,谷毋已盈将恐竭,万物毋已生将恐灭,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。

  故贵必以贱为本,高必以下为基。是以侯王自称孤、寡、不榖,此其以贱为本耶?非乎!故数誉无誉。

  不欲碌碌如玉,落落如石。”

  “评介”对这一章的主旨,没有完全读明白。

  首句“得一”,“评介”注为“即得‘道’”。“一”不能完全等同于“道”。 “一”是一种统一、和谐、清静状态。是“道”的特性的一个方面。《易》曰:“天下之动,贞乎一者也。”动,实则是事物对立面的矛盾运动。“贞乎一者”,即“正乎一者”。《易》也说以一为正。和老子相同,亦追求的是统一,和谐。老子说天、地、神、谷、万物、侯王“得一”以清、以宁、以灵、以盈、以生、以为天下正,是对这些物体的存在状态的描述,是对“一”的作用的表述,也是对这些物体保持统一、和谐状态的看重。

  “评介”对“其致之”后的6个“无以”无解。从其翻译可看出,是确认了“无以”。实则,“无以”应如帛书本作“毋已”。河上今本作“无以”,河上注中却说“但欲安静无已时”,显系原本作“无已”。若 将“毋已”作“无以”,文义完全相反。如“侯王“句,老子能主张让他们一直“贵且高”下去吗?假使这样,怎麽能衔接下文?

  宇宙间万事万物其变化矛盾是根本的方面,统一、和谐、平衡不可能无休止地维持下去;物极必反,原来的平衡必然会被新的矛盾所打破,再求得新的平衡。这种法则用之于人类社会,就是贵贱与高下的相互依存与较量。而老子所看重的贱和下这一方,以这一方为本为基,这是老子“民本思想”的集中体现。他的“将恐蹶”,是唐代魏征民可载舟覆舟思想的先导。

  因为“评介”将“毋已”作“无以”,结果将“是以侯王自称孤、寡、不榖,此非以贱为本耶?非乎?故数誉无誉”,这几句的意思也就全理解反了!“评介”将这几句翻译为:“侯王自称孤、寡、不榖,这不是把低贱当作根本吗?岂不是吗?”

  远古的君主“忠于民”,“以贱为本”。但是后来的侯王的“孤家”、“寡人”、“不榖”,所谓的自谦,已完全成为他们专制独裁的遮羞布。“此其以贱为本耶”是反问句,老子是说他所处的当世——春秋末期,侯王自称孤、寡、不榖,是真的“以贱为本”吗?老子的回答是否定的:“非乎!”即言“不是这样!”

  正因为不是这样,所以才“致数誉无誉”。称孤、称寡、称不榖,数数想得到老百姓的称誉,结果如何呢?“无誉”!然而,“评介”却将“故至誉无誉”,译为“所以最高的称誉是无须夸赞的”。这样,就变为完全肯定的意思了。

  历来的注家大都将“一”与“道”混为一谈,过分强调“一”的作用。特别是“毋已”误作“无以”,弄反了文义,致使前后难以贯通。因而诸家解释也众说纷纭,摸不住主旨。本章主要揭示的是宇宙间万事万物,特别是人事,不可能长久稳定不变的哲理。“一”是处于“道”和“二”之间的暂时平衡状态。所以《易》曰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,即是任何事物内部的对立面矛盾才是推进事物矛盾的根本动力。譬如以人类来说,始终存在着贵与贱、高与下的分别和对立,直到今天仍尖锐的存在着。但这一对矛盾的主导方面往往在当权者,而根基却在低贱的一方,始终潜藏着覆舟的危险。末世之侯王企图以孤、寡、不榖的谦卑自称收取人心。老子一针见血地说“数誉无誉”,何等尖锐!最后奉劝当权者,不要追求美玉般的孤高显贵,而要像普普通通的众多的石头一样朴厚坚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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